日前,南航韓國方面發佈公告通知,根據中國民航局及韓國國土交通部相關規定,韓國機場將於2019年8月1 日起加強對登機口超額(超重、超大、超件)行李的檢查!搭乘中國南方航空的乘客請參考以下注意事項,避免造成旅程不便。
1. 登機口托運行李時的包裝要求事項
①在登機口託運免稅品時,應包裝在STEB內,開封時需重新進行行李安檢。
* STEB全稱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是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指定的密封透明免稅品包裝袋。
②如果是電飯鍋一類用箱子包裝的免稅品,箱上必須貼有免稅店專用封條。封條毀損時需重新進行行李安檢後方可託運。
2. 對不符合規定的超標行李的處理辦法
在登機口,除符合規定的STEB包裝的免稅品外,都是屬於超限的托運行李,這些根據托運行李規定進行重新安檢後,由後續航班運出。如出現行李延遲到達及旅程延遲情況需由乘客自行負責。
3. 全面禁止委託商業性行李
據仁川機場當局通告,登機口不得提供商業性行李託運服務。如現場職員根據免稅品數量判定爲商業物品,可拒絕委託行李。
*什麼是商業性行李? 非本人使用爲目的,用於銷售而大量購買的免稅品。
4. 南航可隨身攜帶行李規定
攜帶行李容許量爲1件/5kg以下,體積不超過20*40*55釐米。
客艙級別 | 行李數量及重量上限 | 每件尺寸限制 |
頭等艙 | 2件/5千克 | |
公務艙 | 1件/5千克 | |
明珠經濟艙 | ||
經濟艙 |
除此之外,您還可以免費攜帶以下隨身物品: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爲托運行李託運,請提前在值機櫃臺、自助行李託運設備辦理。南航可能在值機、安檢、登機口、客艙進行行李檢查,超出免費行李額的部分將按逾重行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登機口行李收費標準如下:
其他注意事項
1.關於攜帶電池說明
當您攜帶手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含鋰電池電子設備乘機時,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運輸法規文件及民航主管當局頒發的《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要求,請遵守以下乘機安全提示:
一、請謹記:
禁止攜帶已損壞的或召回的鋰電池;
禁止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或標識不清的鋰電池或充電寶;
請購買正規鋰電池或充電寶!
二、備用鋰電池和充電寶
禁止將備用電池和充電寶放入托運行李,請放入手提行李。
充電寶在飛行時應全程處於關閉狀態。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爲電子設備充電,禁止在飛機上對充電寶充電,禁止開啓充電寶的其他功能。
三、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的鋰電池設備和備用電池無需申報,合理數量的備用電池只能放入手提行李攜帶登機。
(備註:關於常用便攜式電子設備的鋰電池額定能量,手機多爲3~10Wh,單反照相機多爲10~20Wh,便攜式攝像機多爲20~40Wh,平板電腦或筆記本電腦多爲30~100Wh,通常都不會超過100Wh。)
四、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設備和備用電池,應向南航申報並獲得批准。該規格的備用電池僅限攜帶2塊。
五、禁止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電池電子設備和備用電池乘機(鋰電池驅動輪椅除外)。
六、攜帶備用鋰電池的保護措施
將鋰電池單獨放入原零售包裝、塑料袋或保護盒內,或在暴露的電極貼上膠帶,以防因摩擦、碰撞、短路引起鋰電池自爆自燃。
2.液態物品是否可以攜帶上飛機?
1、旅客應將攜帶的液態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盛放在容積不超過 100 毫升(ml)的容器內攜帶。對於容積超過 100 毫升(ml)的容器,即使該容器未裝滿液體,亦不允許隨身攜帶,應辦理交運;
2、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寬鬆地放置於最大容積不超過 1 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應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辦理交運;
3、盛裝液態物品的塑料袋應在安檢點單獨接受安全檢查;攜帶的嬰兒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嬰兒隨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應經過安檢,並向安檢人員出示證明。自行購買的液態藥品,應裝在100ml 容器內,裝在透明塑料袋中;
4、在候機隔離區內購買的液態物品可以帶上飛機,但前提是一定要保持完整免稅包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