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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炸雞店遭差評,背後的故事卻引發40萬民衆憤怒!

更新時間:2020-09-14 0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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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本月9日凌晨0時55分左右,在仁川市中區乙旺洞一側的車道上,酒後駕駛的奔馳車司機A某(33歲,女)越過了中央線撞上了迎面而來的摩托車。

叫個代駕就這麼難嗎?


本月9日凌晨0時55分左右,在仁川市中區乙旺洞一側的車道上,酒後駕駛的奔馳車司機A某(33歲,女)越過了中央線撞上了迎面而來的摩托車。


該事故導致摩托車司機B某(54歲)不幸身亡。據悉,事故當時A某血液裏的酒精濃度超過吊銷駕照的0.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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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10日,韓國青瓦臺請願板上出現了B某女兒C某親自上傳的請願文,C某表示希望能夠嚴懲肇事司機A某。


截至11日下午15時30分,同意該請願的人數已經超過了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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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以下爲請願文內容:



昨天凌晨,我父親像往常一樣去送炸雞,那天晚上訂單特別多,他連晚飯都沒來得及吃,說是最後一單就急匆匆的出發了。


爲了尋找去送外賣很久沒有回來的父親,我母親關了店門,當身邊經過119急救車時心突然揪了一下子,難道......


最終在離我們家店2公里的附近,發現了父親留下的孤零零的摩托車,那時急救車已經開走了,只留下了一名急救隊員。


“他還有意識嗎,有意識嗎?”


看着一言不發的急救隊員,母親的世界已經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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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在警察的幫助下母親急忙去追趕救護車,救護車繞過了附近大醫院直接前往了仁川大學醫院。


“拜託......就算是留下殘疾也可以,救救他吧......”


母親一直在心裏祈禱着。


可是連大學醫院的急診室都沒去成,就直接進了太平間......


之後獨居的我就接到了電話,正睡着覺突然迎來了這樣的晴天霹靂,我像瘋子一樣哭着確認消息,真的是我父親嗎?身體被白色的布蓋着,流了好多血,我摸了摸他的臉,真的是我父親。


我正像瘋子一樣哭着就被通知要去一趟警察局,因爲要寫死亡陳述書。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去警察局,而且只有我一個人去,真的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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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我來到警察局,在那個小房間裏有一個女人哭個不停。難道那個人就是肇事司機嗎?是的。


我真的好奇,她哭成那個樣子是因爲覺得對不起我父親還是因爲擔心自己的人生?


我忍住了這種好奇去確認了行車記錄錄像,在錄像中,我看到了父親摩托車的燈光,然後看到了父親的臉,接着他就消失在了畫面中。


“這輛車的車速是多少?”

“不能告訴您。”


“無論是超速也好是正常速度也好麻煩好好調查一下”我一邊說一邊看向肇事者的臉,她什麼都沒有做。


警察勸阻了我,說因爲加害者也是人也需要保護。我除了看到了一個喝醉了的肇事者其他什麼都沒了解到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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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警察那邊只確認了警察需要的陳述,而我的疑問一個也沒有答覆。我有點厭惡,不禁開始懷疑警察真的是站在去死的我父親這邊的嗎?


之後在警察的幫助下又走了很多程序,並且舉行了葬禮。


我在新聞中確認了肇事者是殺人者的目擊證言——屍體倒在中央線上,肇事者在醉酒的狀態下比起撥打119更先找了律師,而肇事車輛上的同乘者是褲帶鬆開的狀態。


我很後悔爲什麼沒有在警察局鬧事,因爲世上還有這樣的垃圾我父親死掉了,父親太可憐了怎麼辦。


拜託一定要給最高量刑,無論是多大的失誤都已經造成了人的死亡。7兄妹中的老小死了,我們家瞬間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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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不是因爲疫情負擔而去送的炸雞,是因爲他覺得想要負起這個責任纔去送的。如果僱傭外賣兼職的話可能對顧客不夠親切,所以父親從開始營業一直都是親自配送,


父親這一輩子一直都很努力,而我沒爲他做的事太多了。拜託請不要讓殺人者惡意利用法律最後像泥鰍一樣逃到泥土中去......



說實話,在翻譯完這篇請願文之後小編已經淚目,可當看到下面這則回覆的時候,小編更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


B某是開炸雞店的,交通事故發生的當天也是爲了送炸雞而出的門。因爲B某在送外賣的路上發生了車禍,最終導致炸雞沒能及時送到顧客手中,不知情的顧客在“外賣的民族”軟件上留下了差評。


當女兒C某看到這條差評後,因擔心母親看到會更傷心,所以代替父母進行了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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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不知道這位顧客在看到女兒C某的回覆時會是怎樣的心情,是不是也會像小編一樣覺得無比心酸?


10日,女兒C某接受了JTBC電視臺的採訪,她就上傳國民請願闡述了自己的理由:“我現在能做的只有國民請願,即使看起來我精神不是很正常,但是我也覺得我應該做點什麼。”


接着,她補充道:“我父親真的太可憐了,希望肇事者能夠得到公正、嚴厲的處罰。”


目前,警方已經對肇事者A某適用了加強對酒後駕駛死亡事故處罰的《尹昌浩法》,以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危險駕駛致死嫌疑對其申請了拘捕令。


《尹昌浩法》出臺於2018年11月29日,其出臺的契機是同年9月25日發生的海雲臺酒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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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當時在海雲臺區中洞美浦十字路口交叉路人行橫道上,軍人尹昌浩和朋友裴某被酒駕的寶馬車撞倒,最終導致尹昌浩頭部等部位嚴重受傷。


事發後,尹昌浩的朋友在青瓦臺的國民請願留言板上發出了名爲《因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朋友的人生被毀掉了!拜託請幫幫我!》的請願,敦促制定強化酒後駕車處罰的《尹昌浩法》。


最終在國民的監督下,這部《尹昌浩法》成功面市。


還記得當時文在寅總統在青瓦臺主持會議談論到《尹昌浩法》時,稱:“酒後駕車事故不是失誤,而是殺人行爲,也是完全顛覆他人生活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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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VER


世界上哪有那麼多的僥倖?A某當時覺得即使自己酒駕也不會出問題不會被抓到,但後果就是毀掉了一個原本幸福美好的家庭,同時也毀了自己的一生!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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