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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来韩旅行的中国大陆游客,首先要拥有一份个人护照,还要的就是针对来韩的赴韩签证。
简单的说,护照相当于您的国际个人身份证,而签证,就是针对某一个特定国家他们给你的入境许可。因此想去韩国旅行的大陆游客,通常需要办理签证,韩国大使馆发放的签证为贴在护照内部的一张标签的形式。根据韩国大使馆领事部2014年9月17日通知,中国公民申请赴韩旅游签证,须通过大使馆指定的旅行社递交申请材料,各地略有不同,申请签证前最好咨询一下当地领事馆。 |

| A | 签证号码 | B | 姓 | C | 名 | D | 生日 | E | 性别 | F | 滞留资格 | G | 滞留时间 | H | 签证种类(S单次,D两次,M多次) | I | 签证日期 | J | 到期日期 | K | 签发地点 | L | 备注 |
办理赴韩旅游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C-3签证,是属于(C-3)短期综合签证的一种,即旅游签证(C-3-9),包括个人旅游、团体旅游。而医疗观光签证需要办理(C-3-3)。总之,均属于C-3签证。
赴韩旅游签证的办理,有两种情况:随旅行团旅游,自由行。如果跟团赴韩旅游,通常旅行社都会代替办理;如果个人赴韩旅游,可以支付一定的手续费,通过旅行社代为办理签证,也可以自己准备材料,向居住地所属韩国领事馆申请签证。
自己办理不方便的戳签证代办链接:https://www.hanyouwang.com/piao-series-538.html
下面为您介绍办理签证的流程: |
1. 确定所在地区所属的领事馆
韩国驻中国大使馆共九个,每个大使馆管辖的区域不同,要首先确定自己户口所在地属于哪个大使馆的管辖区域。
2. 向领事馆直接或代表机构(旅行社)间接提交资料。
在韩国驻华大使馆(北京)除了持有北京城区户口者、去过国外(包括韩国)1次以上并且持有北京郊区户口者可以直接申请,除此以外,必须通过指定代理旅行社申请。具体的代理旅行社可参见文章代办机构名单部分。
3. 在领事馆网站上查询签证结果。
4. 收取护照及相关资料 |
签证申请方法及代办范围
○ 公务护照持有者: 通过中国外交部申请。
○ 所有签证一律通过大使馆指定代办机构申请 - 遇有人道主义事由或紧急情况,可凭‘个人情况说明书’(在使馆大厅领取)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本人亲自递交申请。 ※ 但,结婚移民签证因需要面谈等原因,须由本人亲自申请。
○ 通过代办机构申请:各类代办机构所能受理的范围之内的签证。通过使馆指定的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可享受免交部分材料及缩短签证所需时间等便利。 ☞ 代办社可根据代办总件数、距离、交通费、其他使领馆的手续费,自主决定代办费。
○ 代理申请的范围: - 家人或公司同事一同申请同一类签证时,可由其中一人申请 ☞ 申请人的家属(2寸以内)在出示结婚证,户口本、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 公司等单位职员在出示委托书、代理人的在职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另需材料 | 一般观光 (C-3-9) | 团体旅游 | 由韩中两国政府指定的旅行社组织的3人以上团体观光客 | ※ 具体事宜请咨询旅行社 | 个人旅游 | 以观光为目的短期停留韩国者
*持北京户口的申请人如欲直接来馆申请,需提前在线预约(申请时须持身份证原件) | 在以下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任选一种即可:
① 最近六个月内的信用卡对账单原件
② 最近六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③ 近六个月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需由银行签发) ※以下人员可免交经济能力证明 - 小学、中学生(提交在学证明)
- 大学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的电子认证材料
- 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提交各类多次签证所需材料)
- 通过优秀旅行社代办的人员(请参考优秀旅行社名单)
- 在华的第三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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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 短期访问
(C-3-1 ~ C-3-6) | 作为单次签证签发对象,欲在6个月以内两次
访问韩国者 | 同单次签证的申请材料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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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 | 旅游签证(短期一般C-3-1,一般观光C-3-9,短期商务C-3-4) |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另需材料 | 短期一般(C-3-1) 一般观光 (C-3-9) 短期商务 (C-3-4) | ① 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持有国家承认的资格证的专职人员 | 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 ② 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 教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 ③ 外交机构馆长承认的著名艺术家、艺人及运动员 | 特定团体(协会等)会员证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 ④ 曾作为带领团体观光游客的旅游社导游访问过韩国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 导游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 ⑤ 访问韩国等OECD国家二次以上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济州岛免签入境及团体旅游除外)
※ 持个别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等OECD国家一次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可获发一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 |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护照页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 | ⑥ 持医疗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或获得过多次签证,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的人员 | 只需提供共同材料 | ⑦ 能证明个人资产达200万元以上者(房地产、金融资产及本人所有企业) | 资产证明材料 | ⑧ 中国公务员或国有企业职员 | 在职证明书 | ⑨ 在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的职员 | 投资证明材料及在职证明书 | ⑩ 定期通航于韩国的航空、船运公司职员 |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在职证明书 | ⑪ 持有国际通用信用卡金卡以上的优秀客户 | 信用卡账单(最近6个月)及信用卡复印件 | ⑫ 月收入5,000元(年收入60,000元)以上的人员 | 收入证明材料
(最近6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 ⑬ 年满55周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 能证明领取退休金的材料
(社保卡、养老金存折复印件等) | ⑭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和「211工程」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请参考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51 /info1207097171157851.htm) | 1.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2. 「211工程」大学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认证材料
(登录www.chsi.com.cn打印) | ⑮ 中国企业联合会选定的500强企业的处级以上人员或工作满6个月的在职人员
(请参考http://www.cec-ceda.org.cn)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 ⑯ 持韩国国内公寓式酒店(Condominium)会员卡(韩币3,000万元以上)的人 | 公寓式酒店会员卡原件及复印件 | ⑰ 同韩国的年贸易量达3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管理人员以上职位的人或作为正式职员工作两年以上的人 | 1. 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进出口申报证明等)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 ⑱ 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的人 | 身份证原件 | ⑲ 持有多次往返签证(C-3)者的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 ⑳ “访韩优惠卡”持有人及其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 停留期90天,有效期五年 | 1. 优惠卡复印件
2. 优惠卡签发对象证明材料 (加盖相关银行公章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未加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持有人免交
3. 亲属关系证明 复印件
(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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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 医疗观光 (C-3-3) | - 未获韩国外籍患者接待机构邀请,只是希望在韩国医疗机构诊治或疗养的外籍患者 - 为看护外籍患者而需一同入境韩国的配偶等家属
※ 90天以下的单次或两次签证,
G-1-10为停留期6个月的单次签证 | 1.韩国医疗机构或疗养机构出具的治疗或疗养预约证明材料
2. 韩国医疗机构或疗养机构的事业者登陆证明
3. 治疗、疗养及停留费用支付能力证明材料
※ 以下人员可免交支付能力证明
- 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提交各类多次签证所需材料)
- 通过优秀旅行社代办的人员(请参考优秀旅行社名单) |
| 医疗观光 (G-1-10) ※治疗时间在91天以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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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种类 | 手续费
(人民币) | 加急费
(含手续费,人民币) | 单次签证 | 短期签证
(停留期90天以内) | 280元 | 420元 | 长期签证
(停留期91天以上) | 420元 | 560元 | 团体旅游 | 97元(每人) | 130元(每人) | 两次签证 | 两次签证(个人) | 490元 | 630元 | 两次签证(团签) | 130元(每人) | 162元(每人) | 多次签证(长、短期) | 630元 | 910元 | 延长再入国许可期限 | 140元 | - |
* 以上是中国公民签证收费标准,其他国家公民的签证费按照其所属国与韩国政府之间的协定或互惠政策收取。
* 签证拒签或虽申请了多次签证但获发单次签证的情况,均不予退还签证费。
来韩目的 | 签证类型 | 旅游、过境、赴宴、会议 | (C-3)短期个人游 | (B-2)旅游过境 | (B-1)签证豁免 | | 学习 | (D-2)留学 | (D-4)短期研修 | (C-3)短期研修 | | 居住、探亲、婚姻、就业 | (C-4)短期就业 | (F-1)访问同居 | (F-2)居住 | (F-3)随同 | (F-4)在外同胞 | (F-5)永住 | (H-2)访问就业 | | 商务 | (C-2)短期商务 | (D-7)驻在 | (D-8)企业投资 | (D-9)经营贸易 | 外交、公务 | (A-1)外交 | (A-2)公务 | (A-3)协定 | | 非营利短期滞留 | (C-1)临时采访 | (C-2)短期商用 | (C-3)短期综合 | | 普通长期滞留 | (D-1)文化艺术 | (D-2)留学 | (D-3)产业研修 | (D-4)普通研修 | (D-5)采访 | (D-6)宗教 | (D-7)驻在 | (D-8)企业投资 | (D-9)贸易经营 | (F-1)访问同居 | (F-2)居住 | (F-3)随同 | (F-4)在外同胞 | (F-5)永住 | (G-1)其他 | | 就业滞留 | (C-4)短期就业 | (E-1)教授 | (E-2)会话指导 | (E-3)研究 | (E-4)技术指导 | (E-5)专门职业 | (E-6)艺术演出 | (E-7)特定活动 | (E-8)研修就业 | (E-9)非专门就业 | (E-10)内港船员 | (H-1)观光就业 | 其他 | (C-1)临时采访 | (D-1)文化艺术 | (D-5)采访 | (D-6)宗教 | (D-10) 求职找工作 | | | |
如果游客在韩国出现护照及签证遗失,被盗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尔领事馆,并向当地警察局报案挂失,并开具遗失证明。然后前往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部办理“旅行证”(申请后需要五个工作日办理,可加急)凭借旅行证回国后,在户口所在地方可重新办理护照。 丢失护照后的详细解决办法请戳《在韩国丢失护照怎么办?!》
护照与旅行证
以下名单摘自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文件《大使館指定的签证代办机构》2017年02月01日版。黄卡(共89个) : 可代办个别、团体等所有签证。蓝卡(共1个) : 只可以代办医疗光签证。 绿卡(共13个) : 可代办商务、国际会议签证等。建议大家只是参考,因为大使馆信息有可能会即时更新,若因韩游网未及时更新造成签证办理问题,韩游网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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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驻中国领事馆共有九个,在递交签证申请前,需要知道自己所在省份属于哪个领事馆的管辖范围,九个领事馆依次为:
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北京),大韩民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大韩民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大韩民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大韩民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大韩民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以下为每个领事馆所管辖的地区划分及大使馆、领事馆的联系方式: |
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 | 管辖区域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电话 | 86-10-8532-0404 | 传真 | 86-10-6532-3891 | 邮箱 | chinaconsul@mofat.go.kr | 网址 | http://ch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main/index.jsp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北小街7号 |
大韩民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 电话 | 021-6295-5000 | 传真 | 021-6295-5191 | 邮箱 | shanghai@mofat.go.kr | 网址 | http://chn-shanghai.mofa.go.kr/worldlanguage/asia/chn-shanghai/main/index.jsp | 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万山路60号 |
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 电话 | 020-3887-0555 | 传真 | 020-3887-0923 | 邮箱 | guangzhou@mofat.go.kr | 网址 | http://chn-guangzhou.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guangzhou/main/index.jsp | 地址 |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海珠区 赤岗 领事馆区 友邻三路 18号 |
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山东省 | 电话 | 0532-8897-6001 | 传真 | 0532-8897-6005 | 邮箱 | qdconsul@mofat.go.kr | 网址 | http://qingdao.mofat.go.kr/cn/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1号 |
大韩民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 电话 | 024-2385-3388 | 传真 | 024-2385-5170 | 邮箱 | shenyang@mofat.go.kr | 网址 | http://chn-shenyang.mofat.go.kr/cn/index.php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13纬路37号 |
大韩民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 电话 | 028-8616-5800 | 传真 | 028-8616-5789 | 邮箱 | chengdu@mofat.go.kr | 网址 | http://chn-chengdu.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chengdu/main/index.jsp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19楼 |
大韩民国驻武汉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 电话 | 027-8556-1085 | 传真 | 027-8574-1085 | 邮箱 | wuhan@mofat.go.kr | 网址 | http://chn-wuha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wuhan/main/index.jsp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4/19楼 |
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电话 | 029-8835-1001 | 传真 | 029-8835-1002 | 邮箱 | xian@mofat.go.kr | 网址 | http://chn-xia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xian/main/index.jsp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9楼 |
大韩民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 管辖区域 | 香港特别自治区、澳门特别自治区 | 电话 | 852-2529-4141 | 传真 | 852-2861-3699 | 邮箱 | info@korea.org.hk | 网址 | http://hkg.mofat.go.kr/english/as/hkg/main/index.jsp | 地址 | 5/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
中国驻韩国式大使馆领事部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082-2-738-1038 | 传真 | 0082-2-738-1077 | 邮箱 | consulate_korea@mfa.gov.cn | 网址 | http://www.chinaemb.or.kr/chn/ | 地址 | 首尔特别市中区明洞2路27 서울특별시 중구 명동2길27 | 地图链接 | https://ditu.hanyouwang.com/datapoi/104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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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https://www.hanyouwang.com/a/93-319.html 仁川国际机场(入境流程以及出境流程):https://www.hanyouwang.com/a/93-1538.html 机场大巴:https://www.hanyouwang.com/a/93-1713.html 韩国货币及换钱:https://www.hanyouwang.com/a/93-209.html 韩游网地图:https://ditu.hanyouw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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