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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关税厅出台新政策:未经申报物品将面临两倍的处罚

更新时间:2015-01-14 1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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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韩国关税厅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购买物品在600美元范围内才能免税,超过600美元的未申报物品一经查出,当事旅客所要缴纳罚款的征税加算税率由30%增长为40%。
      韩国关税厅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购买物品在600美元范围内才能免税,超过600美元的未申报物品一经查出,当事旅客所要缴纳罚款的征税加算税率由30%增长为40%。而另一方面,主动申报超出免税范围物品的旅客可享受减免30%关税的优惠,减免金额上限为韩币15万(约合人民币850元)。
     举个例子,如果购买了1000美元的物品,根据韩国关税厅的政策,主动申报超免税范围的物品时,应缴纳的税金为韩币6万1600元(约合人民币350元),超过600美元的400美元部分按照20%的简易税率、美元对韩元的汇率按照1美元对1100韩元来计算,得出韩币8万8000元(约合人民币500元)的税金。根据政策,主动申报超关税物品时可享受30%的关税减免政策,即A某最终应缴纳的税款为韩币6万1600元(约合人民币350元)。相反,按照开始施行的新政策,未申报物品经查出后将面临的罚款税金为韩币12万3200元(约合人民币700元)。即应缴纳税金韩币8万8000元(约合人民币500元),再加上40%的加算税韩币3万5200元(约合人民币200元)。
     如果购买了3000美元的物品,超过免税范围600美元的2400美元部分的税款为韩币52万8000元(约合人民币3000元)。再加上享受30%的关税减免优惠,即可减免韩币15万8400元(约合人民币900元),但由于关税减免金额的上限为韩币15万(约合人民币850元),所以最终减免关税金额为韩币15万(约合人民币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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