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抓住了孩子的双脚,将其倒立过来,上下摇晃着。孩子因为粗暴的举动被吓哭,她就直接将孩子扔在靠垫上,把奶瓶塞到孩子口中离开了。”
“随后因为奶瓶掉落孩子一直在哭,听到声音的她不仅没有温柔的安慰,反而像发泄怒气一样一把将奶瓶再次塞回孩子口中,然后自己吃着零食玩着手机,一丝视线都不分给孩子。”
这是在孩子妈妈不在家的20分钟里,通过政府支援服务召来的产后服务人员对出生仅18天的新生儿进行虐待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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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4日,韩国大田中部警察署以涉嫌虐待儿童的嫌疑对产后服务人员A某(57岁)进行了不拘立案。
A某涉嫌于本月11日上午10分左右,在大田市中区某居民家中对出生仅18天的新生儿做出了抓住脚腕将其倒立过来,以及殴打新生儿面部等虐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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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发前一天,孩子的父母听到A某威胁孩子“妈妈要出门了,你要是哭的话就要挨打”。听到这话的孩子父母吓了一跳,赶紧在家中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就这样录下了前面那令人愤怒的一幕。
孩子的父母称:“那天我仅出门了20分钟,在我出门的那一刻,正在帮孩子擦屁股的A某就抓着孩子的腿,把孩子拎到洗手间洗屁股。洗完屁股之后,她也是这样拎着孩子,反复摇晃着,将孩子扔到哺乳气垫上的动作也很粗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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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母还表示:“觉得真的很对不起孩子,脑海中回想着那个场面连觉都睡不着”、“孩子经常蜷缩着哭,奶也不经常吃,甚至在肋下还有淤青的痕迹”。
“我带了孩子去几家医院进行检查,但都说最好去一次大医院,所以我们就去了大医院进行精密检查,结果孩子肩翼骨骨折,到2岁为止,每3~6个月就要检查一次发育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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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母以监控录像为证据向警方报了案。现在,受到虐童指控的A某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警方根据儿童福利法以虐待行为等嫌疑对A某进行了立案调查。
在韩国,产后服务人员虐待新生儿的事件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去年10月,同样是一名50多岁的产后服务人员因为虐待一名出生仅25天的新生儿引起了公愤。当时,该产后服务人员因孩子不睡觉而疯狂殴打孩子,甚至还直接将孩子扔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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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首尔衿川区一名政府支援的产后服务人员虐待7个月大的新生儿,扇其耳光,殴打其头部。在该事实被揭发后,一度引发了韩国社会向的大讨论。
在频发的产后服务人员虐童事件之下,韩国民众间强化产后服务人员就业资格相关规定的呼声越来越高。
韩国现行法律规定,虐待儿童的犯罪者、精神疾病者、吸毒者不得担任幼儿园教师或儿童看护保姆,但是产后服务人员的就业则没有特别的资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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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产后服务人员只要接受新职员60小时培训、有经验者40小时培训就能满足资格要求。
除此之外,在《儿童看护支援法》中,关于儿童看护保姆的相关描述与规定非常详细,但是在《母子保健法》和《社会服务使用法》中,关于产后服务人员的描述则十分抽象。
另外,“儿童看护”由女性家族部管辖,“产后服务”由保健福利部管辖,负责部门二元化,因此一旦出现相关虐童问题政府很难进行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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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问题,部分民众建议保健福利部修改《母子保健法》,如有虐待儿童相关犯罪前科则不可作为产后服务人员就业。
保健福祉部也表示,将加强对产妇、新生儿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的检查,对虐待事例进行全面调查。
庆熙大学儿童家族学张京恩(音)教授表示:“现在想要进行照顾孩子的工作太容易了。但是事实上,越是年龄小的孩子越不会表达,所以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危险。受到虐待的阴影会持续很长时间,所以有前科者一定不能成为产后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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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珍贵的孩子,在虐童犯罪者这里却变成了可以随意打骂的“玩具”......
真的完全无法理解这些虐童犯罪者的想法,尤其像是本次事件中的A某已经50多岁了,她应该也当过妈妈,如果是她的孩子被别人这样虐待她肯定也会心痛,那么为什么不能将心比心呢?
真心希望在这次的虐待事件中,警方能够对A某进行严格处理,既然做出了犯罪行为,那么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同时希望韩国保健福祉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让新生儿的父母们不要再因为类似事件提心吊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