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听话,韩国一10岁男童被母亲拖到街上并用刀子威胁......
这不是小说情节,也不是电影剧情,这是上个月22日在韩国首尔江东区真实发生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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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在首尔江东区某小区附近,一名女性抓着一名男童的头发将他拖到了大街上进行殴打,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注意。
在其他居民的劝阻过程中,该女性更是掏出了刀子挥向男童,幸好被其他居民制服,男童才没有受到伤害。
据现场目击居民表示:“当时居民们正在保护着孩子,她突然掏出了刀,要不是有人护着,这孩子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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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女性是男童的亲生母亲。其邻居表示,平时这名母亲就经常虐待自己的孩子,像这样的的事情早就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在该女子被移送警方后,面对警察的询问,该女子称自己是因为孩子不听话,为了训诫他才这样的。
这真的是大无语事件......孩子究竟是有多不听话?已经到了需要拿刀来威胁的地步了吗?对着自己的亲生儿子挥刀,这究竟是一名怎么样的母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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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无语的是,警方以这是母亲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发生的事为由,决定不申请拘捕令。
都拿着刀了,还只是教育子女?是不是只有孩子被她砍伤了,才叫做刑事案件,才能申请拘留她?要不要这么迷惑?
还记得曾经震惊全韩的漆谷继母虐童致死事件吗?难道只有等虐童事件发展成为了杀人案件时才能得到关注吗?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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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9日,韩国教育部为了根除以训育为借口虐待儿童的行为,决定在《民法》中删除父母等亲权者的惩戒权条款——《民法》第915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对养育者进行必要的惩戒。
该条款自1958年制定民法以来一直有效至今。曾有部分民众对其进行过批判,称:“该条款让儿童成为了父母的所有物,以及让父母体罚儿童合法化,容易成为虐待儿童的借口。”
这不正好对应了前面的那起事件,明明是母亲虐待孩子,甚至还使用了凶器,但就因为母亲称自己是在教育孩子,所以就不会被警方拘留,难道该法律就是在保护虐童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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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当天,韩国教育部在政府首尔大楼举行了由副总理俞银惠(音)主持的第11次社会关系部长会议。会议上讨论了以上述为内容的“防止虐待儿童的对策”。
同时,政府为了讨论将虐待儿童事件作为重罪处理的方案,决定组成由专家组成的特别小组,研究对虐待儿童犯罪者的处罚规定适当性,并准备改善量刑标准的提案书,提交给量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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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虐待儿童犯罪者不能在医疗领养机关等儿童相关机关工作,还将扩大限制就业的岗位。
此外,还将引入专门负责虐待的公务员可以立即让孩子与父母分离的“立即分离制度”。
政府的方针是,在儿童福利法中新设相关条款,以便明确怀疑虐待儿童的行为,并对受害儿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临时分离。
真的是很可惜,韩国教育部对《民法》作出修改偏偏比前面事件的发生晚了几天,也不知道修改之后的法律能否使用在那名女性身上,让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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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父母眼中,似乎一直有着一种“打是亲,骂是爱”的说法。
这些父母总是认为“我生了你养了你,教训你就是我的权利”,在这种“爱的教育”下,多少儿童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长大之后他们恐婚恐育,更可怕的是,他们慢慢开始变得和自己父母一样......
什么“打是亲,骂是爱”,不过都是借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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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理解第一次当父母可能不会做得那么完美,但是将打骂当做教育孩子的方式真的不可!孩子不是父母的所属物,他们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人有权利随意打骂他们!
韩国这一次真的是以儿童为根本做出的改变,我们不奢望这一次的改变就能杜绝所有的虐童现象,只希望这一改变能拯救部分正在遭受虐待的儿童!